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国家和该省出台的项目用海有关政策,印发了《广东省项目用海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用以指引海域申请人办理海域使用申请手续,指导沿海地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范海域使用受理审查审批。
《指引》共10章55条,重点对海域使用涉及的用海申请与预审、用海审批、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海域使用金征收、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海底电缆管道勘测及铺设、海上风电、海砂市场化出让、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涉及的政策要点予以归纳说明。同时指出,海域使用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用海政策规定,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生态红线的管控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集约节约、严格保护的原则;该指引印发后,国家和省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与本指引及其引用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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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