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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四五规划新鲜出炉,设海洋经济专章
来源: 广东海洋协会    更新: 2021-04-25    浏览: 1794 人次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第十三章为海洋专章,其中提出:积极拓展蓝色发展空间 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围绕建设海洋强省目标,着力优化海洋经济布局,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推进海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拓展蓝色发展空间,打造海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其他部分内容也有多处涉海。以下为《纲要》第十三章《积极拓展蓝色发展空间 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内容,《纲要》全文请点击“全文.doc”下载。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节选)

(2021年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十三章  积极拓展蓝色发展空间
全面建设海洋强省

       围绕建设海洋强省目标,着力优化海洋经济布局,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推进海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拓展蓝色发展空间,打造海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

       第一节  大力实施海洋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海洋强省建设的体制机制,统筹陆海空间、要素、通道、生态建设等,协同推进海洋开发与保护,高水平管海护海,提升海洋综合治理能力。
       提升海洋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实施陆海一体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分类分段精细化管控海岸线,建立健全海域海岛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体系,规范海域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全面建立实施“湾长制”,落实海湾环境整治责任。探索建立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制度,稳步推进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适时修订海域使用、海岛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建立海洋常态化稳定投入机制,完善海洋经济统计、核算、监测评估等制度,建设海洋大数据平台。加强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洋综合管理装备水平。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建立完善陆海统筹的海洋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开展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海域污染物减排,有效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提升港口码头的船舶污染物收集、清运能力,加强海岸(滩)垃圾管控,改善近岸海域水体质量。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持续开展海岸线整治修复、魅力沙滩打造、海堤生态化、滨海湿地恢复以及美丽海湾建设等“五大工程”。养护海洋生物资源,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逐步形成类型全面、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构建以海岸带、海岛链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为支撑的海洋生态安全格局。研究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
       增强维护海洋权益和保障海上安全能力。聚焦我国参与国际能源合作、物流转运、渔业生物资源利用等领域,打造服务南海、支撑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建设海域动态监测及海洋防灾减灾基地,着力提升海洋观测监测、预报应急及海上船舶安全保障、海洋基础信息等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建立沿海地区和海上突发环境事件动态评估和常态化防控机制,统筹应对陆源、海上各类突发环境问题。加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风险管控。划定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以生态海堤等生态工程为重点,提升海岸带地区综合减灾能力,加强沿海风暴潮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突发事件预警能效。提升珠江口粤港澳三地协同处理海洋环境风险和灾害应对能力。

       第二节  加快构建海洋开发新格局
       坚持陆海统筹、综合开发,优化海洋空间功能布局,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积极拓展蓝色经济发展空间。
       统筹岸线近海深远海开发利用。优化“六湾区一半岛”海洋空间功能布局,推动集中集约用海,促进海岛分类保护利用,引导海洋产业集聚发展。聚焦近海向陆区域,合理开展能源开发和资源利用,重点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滨海旅游、海洋油气、海洋交通运输等产业,加大海洋矿产和珠江口盆地油气资源勘探和开采力度。大力拓展深远海空间,加大深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和深海矿产资源勘查,建设深海矿产资源基地及南海开发保障基地。
       建设区域性海洋经济动力引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谋划建设一批海洋合作重大平台及海洋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世界级海洋创新平台和增长极,积极抢占全球涉海创新增长制高点。加快推进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广州打造成为世界海洋创新发展之都,深入推进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珠海、汕头、湛江等创建现代海洋城市,提升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海洋经济发展能力。主动对接港澳地区、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北部湾地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加快构建粤港澳、粤闽和粤桂琼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

       第三节  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
       坚持高端引领、绿色发展,推动涉海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加快建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升海洋产业国际竞争力。
       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海洋高等教育统筹布局,支持高校增设涉海专业学科,建设一流的海洋学科群。大力发展海洋职业教育,壮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争取海洋领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海洋科技人才高地。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为龙头,推动海洋科学实验室、产业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深圳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和南方海洋科学城,广州建设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海洋科技创新中心,珠海建设深海高端智造科技园。支持建设综合性海洋科考船、海洋综合试验场等海上平台。深化天然气水合物、深远海科学、海洋生态等基础科学研究,推进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工装备、海洋生物、海洋公共服务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建设海岸带生态环境感知物联网。支持建立专业化涉海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技术孵化平台,推进建设海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着力推进近海深水区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深远海浮式海上风电场建设,加快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加快形成产值超千亿元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提升海洋油气勘探开采能力,建设大型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基地,加快建设国家海上油气战略接续区,加强南海北部海上石油基地开发,建设湛江雷州乌石17-2油田群开发项目,加大珠江口盆地番禺—流花、白云、荔湾凹陷海上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天然气水合物商业化开采进程,支持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生物质能、海水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快资源普查和实验性基地建设。实施海洋渔业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现代渔港经济区,优化海水养殖结构和布局,高标准建设智能渔场、海洋牧场、深水网箱养殖基地;扶持远洋渔业发展,支持建设海外渔业基地,提高海产品加工能力,积极打造“粤海粮仓”。
       推动海洋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快石化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传统石化产业向新型绿色石化产业升级转变。推进广州龙穴、珠海高栏港、深圳蛇口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世界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和配套服务基地,提升海洋工程装备总包设计、总装建造能力。壮大海洋船舶制造业,重点发展船舶设计、绿色智能船舶和高附加值船用装备,支持大型LNG船、大型邮轮、海洋工程辅助用船等高技术船舶与特种船舶生产制造。积极发展海洋信息服务、海洋工程咨询服务、涉海金融、涉海商务等,高标准建设航运交易市场和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高水平办好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中国(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广东国际海洋装备博览会。探索提升海洋旅游产品质量和创新海洋旅游业态,加快“海洋—海岛—海岸”旅游立体开发,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吸引力的特色海洋旅游目的地。
      培育壮大新兴和前沿海洋产业。大力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展海洋生物基因、功能性食品、活性物质、疫苗和基于生物基因工程的创新药物等技术攻关,推广具有民族特色的海洋中药产品。加快建设广州、湛江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深圳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大力推动海洋生物重大新品种的培育、扩繁与产业化。开展海水淡化规模化试点示范,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提高海水综合利用水平。围绕“智慧海洋”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支持大型电子信息产业向海洋领域拓展,重点发展船载智能终端、船用导航雷达、海洋自动监测系统等高端海洋电子设备及系统,提升船用电子设备和海洋工程装备电子设备的研发制造水平。围绕海洋工程建设、海洋资源开发、深远海勘探等,在广州、深圳规划建设深海研究基地,加快发展海洋生态环保、海洋新材料制造等涉海新产业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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