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局党组通过多种途径征求了部分服务对象、地方党委政府、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及系统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针对征求意见中反映的问题,局党组就加强作风建设向社会公开承诺,欢迎干部群众监督。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切实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地学、全面系统地学、联系实际地学。精简会议,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减少全省性会议,适当合并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
三、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务实实干。坚持每年由局党组成员带队蹲点调研。加强与渔民群众、用海单位的直接联系,深入渔区、渔港、渔村和用海企业等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用实际行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面子工程”,不出台未经充分调研论证的决策。
四、积极开拓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敢碰硬、敢较真、敢担当,增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和现代渔业强省的紧迫感,用力用心用情干事创业,不断开创海洋渔业事业新局面。
五、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建设团结一致、民主和谐的领导集体。
六、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车辆、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
七、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道正派,不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凭个人好恶选人,不凭关系用人,不封官许愿,不跑官要官。
八、严格廉洁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关于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会员卡、贵重物品,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