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海洋经济发展高度重视,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实施海洋开发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日前《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意味着广东省新一轮海洋经济发展已被全面纳入国家宏观规划。
我省虽然对渔港建设、渔船改造等投入有所加大,但是仍然存在缺乏大型、正规的渔船修造企业,渔业装备制造业落后,政府补贴不足,税收较高等问题导致渔船造价高企。广东大型船舶稀缺、渔船老旧化严重,渔船设备与技术、渔船捕捞方式落后,造成我省渔船及捕捞技术仍处于世界捕捞业60年代的水平,难以满足向深海发展的需求。具了解,其他省份几年来陆续加大了对渔船补贴力度及覆盖范围,补贴内容多达18种之多。而我省还没有更好的优惠政策,距离实现2015年的国家和省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
为此,广东省船舶工业协会、广东海洋协会联合向省发改委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争取国家层面上的优惠政策。如简化相关补助程序,更新改造渔船纳入国家农机具补贴等;二是建议广东省政府层面上对远洋渔船建造进行专项资金补贴。如引渔民转向集体合作建造大型远洋渔船,并提高补贴额度等;三是对远洋渔船建造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如降低增值税作为优惠等;四是各县、市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解决远洋渔船建造融资问题;六是加大新船设备配置的投入及补贴、税收优惠;七是加强我省远洋标准船标准化建设、加强对远洋渔船研发的支持、对研究开发设计新型渔船的机构(单位),给予专项科研开发设计资金支持;八是提高南沙渔业更新改造渔船的补贴额度;九是增加远洋渔船船员的培训补贴;十是限制旧船进口,并对现有渔船实行限龄淘汰。
期望在省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广大渔民与船舶建造公司能自己改装或建造安全、适合时代发展的渔船,大力发展我省的渔业经济,促进产业链的健康发展及延伸,“省内政策科技齐推动,打造精品远洋渔船”,做大做强我省的远洋渔船,推动我省海洋经济的大跨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