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海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从领海基线量起最大宽度不超过12海里的一带海域。国家主权及于该水域的上空、水覆水域、海床和底土。关于领海中的“一带海域”的确定涉及到领海的基线、领海的宽度和领海的外沿线的确定。
在国际实践中,领海基线有两种:一种是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退出最远的那条海岸线,称为正常基线。另一种是直线基线,即在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选定适当点作为基点,然后将相邻的基点用直线连接起来,这一系列直线构成的基线为直线基线。从这直线基线向外划出一定宽度的海域构成领海。直线基线与陆地之间的海域为内水。这种划法适用于海岸线极为曲折,或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的地方。
由北往南,为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我国是一个陆海兼具的国家,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居世界第四。中国主张12海里领海权,即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12海里外就不是中国领海。我国内海、领海共有37万平方千米,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中国的海洋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
2、经济专属区
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为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目的,拥有主权权利。此外,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还有在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辖权。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有下列权利: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以及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的主权权利;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和保护海洋环境的管辖权。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仍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他符合国际法的用途。
3、海浪
浪有波峰,即浪的最顶端。也有波谷,即海浪的最低处。波引起最大正位移的点,在波的曲线上表示为一个高点.在任一确定时刻,在一个波长范围内,波所到达的各点都处于不同的振动状态,振动达到正向位移最大值的位置。振动达到负向位移最大值的位置称为“波谷”。如水面波,凸起的最高处是波峰,凹下的最低处是波谷。海洋的海浪,潮汐还可以发电。
4、大陆架
在大陆周围,大多数是覆盖著浅浅海水的架形陆块,是大陆的延伸部分,称为大陆架。大陆架通常徐徐向下斜伸至海面下约650英尺,然后陡峭地落下到海底。大陆架的陡边称为大陆斜坡。大多数大陆架延伸至离岸约50英里处;有些狭窄得多;不过,西伯利亚北岸的大陆架却宽达800英里,远伸入北极海内。
5、海洋生态
海洋是许多动植物的生活之地。海洋中的绿藻是大气层氧气的主要生产者之一,热带珊瑚礁是地球上物种最丰富的生态系统(甚至比热带雨林还丰富)。海底是一个多彩的世界,人类对于深海生物的了解至今仍知之甚少。
6、世界四大洋
(1)、太平洋
太平洋是世界海洋中面积最阔、深度最大、边缘海和岛屿最多的大洋。太平洋位于亚洲、大洋洲、美洲和南极洲之间,北端的白令海海峡与北冰洋相连,南至南极洲,并与大西洋和印度洋连成环绕南极大陆的水域。太平洋南北的最大长度约15900千米,东西最大宽度约为109900千米。总面积17868万平方千米,占地球表面积的三分之一,是世界海洋面积的二分之一。其渔获量,以及多金属结核的储量和品位均居世界各大洋之首。
(2)、大西洋
大西洋是世界第二大洋。位于南、北美洲和欧洲、非洲、南极洲之间,呈南北走向,似“s”形的洋带。南北长大约1.5万千米,东西窄,其最大宽度为2800千米。总面积约为9166万平方千米,比太平洋面积的一半稍多一点。平均深度3626米,最深处达9219米,位于波多黎各海沟处。海洋资源丰富,盛产鱼类,捕获量约占世界的五分之一以上。
(3)、印度洋
印度洋是世界第三大洋。位于亚洲、大洋洲、非洲和南极洲之间。面积约为7617万平方千米,平均深度3397米,最大深度的爪哇海沟达7450米。洋底中部有大致呈南北向的海岭。大部处于热带,水面平均温度20℃一27℃。其边缘海红海是世界上含盐量最高的海域。 海洋货运量约占世界的10%以上,其中石油运输居于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