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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去年海洋执法机制新力度大
来源: 中国海洋报    更新: 2015-02-28    浏览: 2382 人次

本报讯 去年,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在“三巡”轮值”制度的基础上,尝试运用“集中用警、异地用警”的交叉检查模式,加大、加快突击检查、回头检查和交叉检查力度和频率,组织“海盾”碧海”、海岛巡查、航空执法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用海行为,强化用海项目监管,重点查处“未批先填”项目,重拳打击非法采砂、倾废行为,海洋执法成效显著。去年全省共查处“海盾”案件7宗、非法采砂案件153宗、非法倾废案件34宗、非法用岛案件16宗,收缴罚款6995.9万元。

  在“海盾”行动方面,广东省总队开展交叉检查,采取分区交叉、异地检查的方式,调动异地海监队伍开展检查,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同时,总队进一步落实海监执法与海域管理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合作交流和信息互通。海域管理部门定期向海监部门通报项目用海审批情况,海监部门提前介入监管,有效地减少了“未批先填”行为的发生;海监部门在立案查处违法用海项目后,及时向海域管理部门通报案情,使其能快速停止项目审批。

  在“碧海”行动方面,广东省总队继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在珠江口海域实行总队垂直管理模式,开展灵活多变的“轮值”制度,重点打击未经批准采砂、不按批准范围采砂等非法行为。总队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夜间伏击检查,加大对重点海域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倾倒、不按规定范围倾倒等非法行为。

  广东省推进执法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及相关细化基准、《广东省海砂开采执法办案指南》等制度,对各级海监机构的处罚权限、自由裁量标准、执法办案流程和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在海岛保护执法方面,广东省总队全面开展海岛定期巡查,有效地监控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非法行为。去年,总队还办结了首宗行政复议海岛违法案。该案当事人(广州市南沙区某行政机关)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广东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于2014年7月1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去年,总队还逐步理顺了军事用岛管理权限,与广州军区深圳房地产管理处就民事用岛和军事用岛的管理权限达成共识,共同拟定了《海岛保护执法和军事用岛工作协调问题谅解备忘录》,约定今后双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实现相关资源共享,避免海岛保护执法与军事用岛管理脱节。

  据悉,今年广东省总队将按照“守海有责、守海尽责”的精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海洋违法行为;开发建设海砂开采可视监控系统,提升海砂开采监管效力;建立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考核标准,确立统一的执法监管标准,全面推进海洋执法工作。

(梁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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